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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 辆 管 理
 ·如何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                    :详细请点击蓝字
  一、所需资料
    1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
    2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
  
    3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。

  二、办事流程
  三、办理时限
  四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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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、有关规定
 
  1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;
    ·居民的身份证明,是《居民身份证》或《居民户口簿》;
    ·暂住居民的身份证明,是《居民身份证》和有效期1年以上的《暂住证》;
    ·单位的身份证明,是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;
    ·军人的身份证明是,军人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的证明;
    ·港、澳、台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,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件;
    ·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,是该使馆或者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出具
     的证明。

  二、办事流程

业务项目
办事地点
提交资料
咨询电话
1.填写《机动车抵押/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》
车管所一楼大厅服务台
2.登记审核
车管所一楼大厅6号窗口
《机动车抵押/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及相关资料
3.车辆检验
车管所机动车登记受理厅16号窗口
4.档案审核
车管所一楼大厅10号窗口
交验相关资料
6297982
9.领取牌证
车管所一楼大厅11号窗口
 
6297985

  三、办理时限
    车辆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,按照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的规定,审核
  资料,确认车辆,对符合规定的,在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记载抵押登记事项。

  五、有关规定
  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办理抵押登记:
    (一)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提交的身份证明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无效的;
    (二)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不一致的;
    (三)海关监管机动车未解除监管;
    (四)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。


联系地址:烟台市莱山区轸大路3122号 联系电话:业务咨询 0535-6297900 违法车辆查询 16888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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